评估公司选聘询价项目公告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评估公司选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进行响应,现就有关询价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根据《安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评估公司,对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拟出租的房屋进行评估,在接到评估任务后10日内向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出具评估报告。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
二、报价要求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为参考,进行折扣率报价,房屋出租评估价×(1-折扣率)=签约合同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签约合同价之外的任何费用:包含全部人工费用、服务费用、工本费等,为完成评估工作并送到指定地点的费用(包括运费、邮费、交通费等一切杂费),以及相关的税费(出具正式发票)等。
三、供应商条件
1.持有国家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资产评估等相关资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四、询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7月18日18:00之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68号市党政综合办公楼B222室。
五、异议及处理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询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公告有异议,应在本次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公告内容。
六、报价及确定成交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以通过资格审查、服务承诺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折扣后的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履约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2.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服务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询价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服务质量。
3.凡国家有行政许可要求,供应商应符合行政许可要求。
4.询价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5.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没有达到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顺延或重新开展询价活动,并拒绝上述供应商参与之后的询价活动。
八、费用结算
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相关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姜先生
报名电话:0372-2550267
-
上一篇:巡 察 公 告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2024-06-05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告2024-06-13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2024-10-12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4-06-20
-
◇关于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和保密制度的通知2024-12-19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 铁三路门面房电路改造工程项目询价公告2025-03-17
-
◇党政综合楼及调干楼院内苗木补植项目询价公告2025-03-20
-
◇党政综合楼冷却塔更新改造项目造价咨询项目询价公告2025-04-11
-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 纱厂路院安全维护工程项目询价公告2025-05-14
-
◇评估公司选聘询价项目公告2025-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