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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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政策、制度、标准和集中统一管理事项指导目录。
(三)制定市直机关运行年度后勤保障计划,汇总编制后勤服务统一管理保障经费预算。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务保障、后勤服务、住房保障等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市直机关不动产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市直机关不动产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不动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不动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省管干部周转住房、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市直职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工程改造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监测和年度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负责市直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信息平台运行及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在安召开的国际、国内综合性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接待来安的上级有关领导、重要外宾;协助市直部门接待来安的上级有关领导、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外宾等。
(十)负责研究、制定市本级接待工作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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